李莹认为,性侵案尤其受侵者是儿童的,法院对精神损害不予考虑,使受害儿童不能得到权利救济。“性侵儿童直接造成的物质损失可能不多,但对心理伤害很大且持续深远,有些孩子即便当前就出现心理伤害并经过评估,但要经过法庭认可的司法鉴定也很难。她希望这方面法律上能有所突破。”
写书面结论的工作推来推去,最后落到了郭小川头上。他历时三月,数易其稿。结论写道:“(丁陈)某些时候和有些问题上形成了一种宗派性质的结合,向党闹独立性。他们这种宗派主义性质的错误是严重的,但还没有发展到反党小集团的程度,因此不应以反党小集团论。”结论在作协党组会上通过,经中宣部审阅同意,送丁玲、陈企霞征求意见。
《辽宁省开原市发生一起持刀杀人案造成7死7伤》2013年,两高等部门发布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》(下称“意见”)时,对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,时任最高法院刑一庭庭长周峰介绍了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,但他表示该问题还要深入研究探讨。




